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1]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1] - 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下需审计[14]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4] 业绩预告与数据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5] 特殊情况披露 - 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8]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6]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协调相关事务[26] 人员职责 - 董事应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未经授权不得披露未公开信息[27] - 监事应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27] - 高级管理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等信息[28]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和递交文件[29] 内部控制 - 公司应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30] 报告责任人 - 各职能部门、子分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30] 股东配合 - 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在特定事件发生时应告知董事会秘书并配合信息披露[31]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和发行对象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32] 关联交易 - 董事、监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执行关联交易审议和回避表决制度[33] 报告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后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阅,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4] - 临时报告由信息知情人报告,经多环节审核后报送、披露[35] 信息披露权限 -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35] 投资者沟通 - 董事会秘书负责与投资者等沟通,公司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7] 信息保密 -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未公开信息保密,严禁擅自发布敏感信息[39] 豁免与暂缓 - 公司可申请信息披露豁免或暂缓,暂缓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43][44] 文件存档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和正式行文文件存档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6]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和管理失职或违规,公司将视情节处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48]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报告致信息披露不及时属违规行为[49] - 泄露未公开信息或擅自披露信息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属违规[49] - 所报告或披露信息不准确致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疏漏属违规[49] - 利用未公开信息内幕交易或操纵价格属违规[49] - 公司聘请中介机构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49]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和深交所规则为准[5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5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制度废止[51]
湖南投资:湖南投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