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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科技: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
601777力帆科技(601777)2024-10-25 18:3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1月4日获批发行2亿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21,100,071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4,521,100,071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变动 - 2020年12月,原总股本1,313,757,579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214,173,721股人民币普通股[11] - 转增股票中,重庆满江红受让1,349,550,000股,重庆江河汇受让900,000,000股,剩余964,623,721股用于清偿债务[12] 股份转让与收购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17] - 董监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应10日内注销,其他情形按规定时间转让或注销[1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诉讼相关权利[23]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5]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3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0]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1/3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6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68]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77] - 董事会就特定事项作出决议须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1]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裁1名、联席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88] - 总裁、联席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9]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9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8]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1] - 当年盈利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1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