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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振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605319无锡振华(605319)2024-10-25 19:0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25,048.2183万元人民币[9] -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 - ,债项信用等级为AA - ,评级展望为稳定[44] 业务数据 - 报告期内生产并销售汽车冲压零部件合计3,500余种[11] - 报告期内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加工零部件约500余种[13] 财务数据 - 2024年1 - 6月营业收入为111,747.35万元,2023年度为231,698.37万元等[16] - 2024年1 - 6月净利润为15,833.12万元,2023年度为27,723.75万元等[16] - 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计448,601.40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457,634.65万元等[16] - 2024年6月30日负债合计223,868.75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239,096.71万元等[16] - 2024年1 - 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132.24万元,2023年度为42,401.74万元等[17] - 2024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合并)为49.90%,2023年12月31日为33.72%等[18] - 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67.43%、69.36%等[19] - 报告期内冲压零部件业务直接材料占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5.37%、75.53%等[21]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6,952.13万元、97,226.38万元等[25]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0,046.81万元、30,540.49万元等[26]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13%、15.74%等[27]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预付账款账面价值为6,887.05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比例3.06%[99]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250.70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比例0.11%[99]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3,007.35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比例1.34%[99]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72.77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比例0.12%[99] 税收与政策 - 公司及子公司无锡开祥享受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到期后若不能继续获得认证,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将从15%上升至25%[28] - 公司受益于国家汽车工业及零部件行业鼓励政策,政策调整或带来不利影响[35] 市场与风险 - 国际贸易摩擦加剧或影响公司下游客户需求和订单量[36] - 市场竞争加剧,公司若无法发挥优势将削弱竞争力[37] - 可转债存在价格及股票价格波动、未能转股、本息兑付等风险[38][40][41] - 募投项目存在新增产能市场消化、实施、未达预期效益等风险[46][47][48] - 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50] 可转债发行 -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000万元(含本数)[52]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53] -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5]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现有股东可优先配售,具体比例发行前协商确定[56] - 现有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放弃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网上定价发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56] - 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108] - 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109] - 公司聘请东方证券作为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并签署协议[1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总额10%以上的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116] - 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000万元,用于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19] 保荐相关 - 石军和刘广福为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李昕为项目协办人等[57][58][59] - 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包括项目组申请、质控部初审等[61] - 2024年8月26日保荐机构内核会议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同意保荐申报[62] - 保荐人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上市并出具保荐书[65] -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等进行核查,所作判断与证券服务机构意见无重大差异[65] - 本次发行方案经公司多届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69]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123] - 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3] - 保荐机构在发行结束当年剩余时间及以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等[124] 其他 - 公司于2023年完成收购无锡市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75]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 - 2023年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9] - 截至保荐书出具日,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81] - 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82] - 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82]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83]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等刑事犯罪或重大违法行为[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