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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工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002283天润工业(002283)2024-10-25 19:11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董事长和 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事宜, 公司证券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开信息披露的制作工作, 负责统一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报送和披露手续。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