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程: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纪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除董事贾晓钰先生、王凯先生外其他董事认为公司编制《2024年第 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