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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力药业: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300181佐力药业(300181)2024-10-27 15:4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1月28日设立,由4家法人和自然人陈宛如女士共同出资[11] - 2011年2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证券简称为“佐力药业”,证券代码为“300181”[11] - 公司注册资本为70138.7335万元人民币[12] 激励计划相关 - 2024年10月2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5][17][18] - 实行激励计划需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19] - 需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19]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0] - 本次激励对象为公告时在公司任职的特定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等[22] -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9个月内确定[22]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28] - 激励计划设置公司、部门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30] - 激励计划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符合规定[35] - 激励计划待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方可实施[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