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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威复材: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300699光威复材(300699)2024-10-27 15:3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决定[2]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6] 选聘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审计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9] 人员轮换规则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10] 改聘与选聘时间 - 特定情形应改聘,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1][12] 信息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2] - 变更时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13] 信息安全管理 - 公司和事务所担负信息安全主体和保密责任并签保密协议[15] - 选聘审查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15] - 合同设单独条款明确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和要求[15] - 公司提供文件资料时管控涉密敏感信息[15] - 事务所履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15] 文件资料保存 - 公司和事务所妥善保存选聘等文件资料,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6]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执行,与相关规定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8]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