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瀚新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9]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1]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形需报备档案并制作备忘录[13] 管理职责 - 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2] -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监管[2] 保密与合规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7] - 公司应在信息公开前控制知情人范围[17] - 控股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监管窗口期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9]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将处罚并要求赔偿[20]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1] - 违规受处罚结果报送江苏证监局和深交所备案并公告[1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制度发布主体为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4年10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