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瀚新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志刚)
独立董事提名 - 孙志刚被提名为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6] - 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交易所谴责批评[7][9]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该公司任职未超六年[9][10]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11] - 任职期间遵守规定,勤勉尽责履行职责[11] - 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声明及个人信息[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