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濠光电: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签订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本公 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本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十六)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七)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八)按照《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