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国泰君安关于普源精电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普源精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普源精电"或"发行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对普源精电及全资子公司西安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普 源")、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普源")和 Rigol Technologies(malaysia) SDN.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普源")拟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慎的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短期内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