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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辽能: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10月)
600396*ST金山(600396)2024-10-28 16:32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管理办法 (2024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由董事长提名、经公司 董事会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 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 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受 到不当妨碍或者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1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 由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