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联集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芯联 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联集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绍兴中芯 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54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9,2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962,748.00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