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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点软件: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603383顶点软件(603383)2024-10-28 17:05

激励计划时间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12月14日[16] - 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4年12月13日届满[16] - 2021年10月18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25] - 2021年11月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5] - 2021年11月12日审议通过调整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等议案[25] - 2024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6] 解除限售规则 - 首次授予部分各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均为25%[16] - 各激励对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均为25%[27] 业绩考核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已达标[22] 激励对象情况 - 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5600股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24] - 353名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均为A/B/C,本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24] - 353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703200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342%[27] 合规情况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9]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9]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