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10月)》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9]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9] - 会计年度结束后提交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及次一年度工作计划[10] 内部审计人员管理 - 设负责人一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7] - 办理审计事项时与被审计方或事项有利害关系应回避[20] 审计报告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部门报告对财务报告和信披事务相关内控出具年度自评报告[16] - 公司应在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及相关主体意见[16] - 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内控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16] 违规处理与机制建设 - 建立内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工作[20]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审计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