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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300537广信材料(300537)2024-10-28 16:39

2024 年 10 月 致: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信材料")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江苏广信感光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就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解除 限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本所(含经办律师)声明如下: 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