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升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晶升股份的委托,担任晶升股份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披露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声 明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民法典》《管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