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股份: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10月修订)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 1 / 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企业管治(ESG)的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 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吉林省金冠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和 ESG 事 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 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