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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搏尔: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300681英搏尔(300681)2024-10-28 18:47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AN146-4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致: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英搏尔的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 法律顾问,并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国枫 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等若干文件(以下 简称"原法律意见书"),现针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下 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