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的召集人主持工作[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财务信息披露等事项经其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10] 内审部工作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年度和半年度提交工作报告[13]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成员有利害关系须回避,会议记录由内审部制作[19]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