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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000797中国武夷(000797)2024-10-28 19:17

制度审议 - 制度经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选聘规则 - 公司总部统一选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3]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5]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11] - 公开选聘应通过企业官网等发布文件并公示结果[12] 评价要素 - 选聘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13]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4]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14] 时间要求 - 统一选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一季度完成[15]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9] 年限规定 - 选聘有效年限不超过8年,资料保存至少10年[16] - 续聘聘期一年,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6] - 连续聘任同一所原则不超8年,特殊不超10年[17]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8] 改聘情况 - 出现5种情况公司可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8] - 审计委员会特定情况可提改聘建议[18]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委员会应报告董事会[19] - 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相关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9] - 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大会通知[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