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尔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十四)
委托理财额度 - 公司获批使用不超过8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1] 过往委托理财情况 - 2023年8月7日至11月7日,委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厦门分行理财6000万元,年化收益率2.65%,收益397500元[14] - 2024年7月22日至10月21日,委托兴业银行厦门海沧支行理财2000万元,年化收益率2.41%,收益120169.86元[3] 当前委托理财情况 - 2024年10月21日,与兴业银行厦门海沧支行签订协议,委托理财2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1.50% - 2.35%,期限至2025年4月21日[6] 其他委托理财收益情况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23JG3587期产品投资4000万元,收益率2.55%,收益51万元[17] - 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投资2500万元,收益率2.60%,收益32.410959万元[17] 未到期委托理财情况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尚未到期金额为3.85亿元[19] 委托理财风险与措施 - 委托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流动性、早偿、法律与政策等风险[7] - 公司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实时分析跟踪、监督检查、全面检查和选择符合条件产品[11] 委托理财审批与期限 -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于2024年4月1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批通过[13] - 委托理财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1] 委托理财决策授权 -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