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实施 - 2023年1月10日股东大会同意实施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5] - 2023年1月13日董事会同意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 - 2023年8月9日董事会同意调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并授予激励对象[5] - 2024年10月26日董事会确认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5] 限售相关数据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30%,第二个为30%,第三个为40%[7] -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8月11日,上市日为2023年10月17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4年10月17日届满[8] 业绩与分配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54,080.92万元,业绩考核目标为不低于45亿元[12] - 2023年度利润分配以79,561,239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4.80元,合计分配现金38,189,394.72元[14] 回购调整 -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从28.18元/股调整为27.70元/股[15] -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3,207股,约占总股本0.17%[18] -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2,139,344股变更为81,996,137股[18] -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7.70元/股[19] 其他情况 - 首次授予15名和预留授予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6] - 首次授予17名和预留授予7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绩效为B,首次授予1名激励对象为C,对应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17] -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20] -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