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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迈科技: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300807天迈科技(300807)2024-10-28 21:50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决策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2] - 选聘合同应明确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和要求[16] - 独立董事应对选聘、改聘发表明确意见[16] 选聘评分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7]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8] - 审计报告符合要求后公司支付审计费用[15] 人员任职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8]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情况报告[10] - 续聘时应对会计师本年度审计工作及质量全面评价[11] 聘期与资料保存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1] - 对选聘、决策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2] 审计项目要求 - 受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得转包或分包审计项目[14] 信息披露 - 应在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等信息[16] - 每年需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等[16] 更换要求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信息安全管理 - 选聘时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16] - 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资料时要管控涉密敏感信息[1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 本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