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新材: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制度信息 - 制度制定时间为2024年10月[2] - 目的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3]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18] 会议规则 - 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2][3]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4] - 需全部独立董事出席,委托他人需书面进行[4][5]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5] 审议决策 - 特定事项经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 会议记录 - 会议应制作记录,反映与会人员意见,出席者需签字确认[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