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泉新材: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长城证券")作为广东思泉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泉新材"、"公司"或"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思泉新材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 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概况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 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共计 26 户,分别为廖骁飞、吴攀、深圳 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海新材")、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南山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山基金")、深圳市毕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