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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泉新材: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01489思泉新材(301489)2024-10-29 17:18

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思 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泉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对思泉新材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42.0334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41.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75.11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6,737.99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337.12 万 元。上述募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