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加洁: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10月修订)
人员管理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7]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定期每周召开[18] - 会议议程及出席范围审定后,会前至少1天通知出席人员[20] - 需讨论议题应于会前2天申报[21] - 重要议题讨论材料须提前至少1天送达出席人员[22] 责任追究 - 总经理及高管因个人原因致公司利益受损将被追责[25] - 七种情形应追究高管责任[25]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五种[27] - 违法犯罪交司法机关处理[28]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中“超过”“逾”不含本数[30]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1] - 细则未尽或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31]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