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能慧充: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流程 - 2023年4月20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6] - 2023年4月21 - 30日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内部公示[17] - 2023年10月3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7] - 2024年10月29日确定预留授予日为当日[19] 授予情况 - 以4.39元/股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787.00万股限制性股票[21] 授予条件 - 公司财报和内控审计报告不能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24]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无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4]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无相关违规情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