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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能慧充(6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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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能慧充:公司无人机业务根据订单确定排产情况
证券日报· 2026-02-27 21:37
公司业务与产品 - 公司储能产品主要应用场景包括中低压配电网、分布式发电及微电网、用户侧等[2] - 储能产品功能包括满足超充充电场站、微电网、发电侧、电网侧等多角度多场景需求,实现绿电消纳、削峰填谷、高效充电[2] 无人机业务运营 - 无人机业务根据订单确定排产情况,公司产能充足[2] - 具体生产量以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为准,合作客户信息需关注公司公开披露[2] - 无人机业务海外订单需取得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前期已有部分海外订单取得相关许可证[2]
绿能慧充:公司充电桩产品采用星环功率分配技术,充电功率灵活调配
证券日报· 2026-02-27 21:10
公司业务与产品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充电桩产品和无人直升机产品 [2] - 公司充电桩产品采用星环功率分配技术,具备充电功率灵活调配、安全、可靠、稳定、高效的特点 [2] - 公司无人直升机产品具有大载荷、长航时、高可靠的特点 [2] 公司经营理念 - 公司严格落实相关环保政策和法规要求,坚持绿色、低碳和可持续的环境理念,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2]
绿能慧充:公司将经营业绩作为市值管理工作的核心
证券日报· 2026-02-27 20:43
公司对股价波动的回应 - 公司表示其二级市场股价表现不仅取决于公司基本面,还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 [2] - 公司将经营业绩作为市值管理工作的核心 [2] 公司经营策略与治理 - 公司持续优化经营策略,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改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2] - 公司致力于持续提升盈利水平及核心竞争力 [2]
绿能慧充:公司充电桩产品销往欧洲地区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27 16:43
公司业务与市场 - 公司充电桩产品销往欧洲地区 [1] - 公司对欧盟市场的销售以代理商、服务商、集成商为主,也有部分为直接销售 [1] 财务信息 - 关于欧盟地区业务收入在公司整体营业收入中的具体占比,公司未在互动回复中披露,建议关注公司定期报告 [1]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资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司基本信息变更完成 - 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 -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1] 变更后核心工商信息 - 公司名称: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 - 注册资本:柒亿零肆佰壹拾伍万零贰佰壹拾叁元整(约7.0415213亿元) [1] -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1] - 法定代表人:尹雷伟 [1] -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罗庄镇龙潭路东 [1] -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14日 [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267179185A [1] 公司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涵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与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储能技术服务 [1] - **物流与运输辅助**:包括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装卸搬运、铁路运输辅助活动 [1] - **新兴业务**:涉及智能无人飞行器(无人机)制造与销售 [1] - **许可经营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 [1]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资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6 02:38
公司基本信息变更 - 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营业执照 [1] -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4,150,213元(柒亿零肆佰壹拾伍万零贰佰壹拾叁元整) [1]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尹雷伟 [1]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罗庄镇龙潭路东 [1] 公司治理与决策过程 - 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变更议案 [1] - 变更事项包括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1] - 相关议案内容已于2026年1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1] 公司业务与经营范围 - 公司名称为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与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储能技术服务等核心业务 [1] - 经营范围还包括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与销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许可项目)等 [1] - 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14日 [1]
绿能慧充:关于注册资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6-02-05 20:39
公司治理与工商变更 - 绿能慧充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十二届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2]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部分条款的议案》 [2] - 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2]
绿能慧充(600212) - 绿能慧充关于注册资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6-02-05 17:00
公司变更 - 2026 年 1 月 29 日董事会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议案[1] - 近日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营业执照[1] 公司信息 -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柒亿零肆佰壹拾伍万零贰佰壹拾叁元整[2] - 成立日期为 1992 年 12 月 14 日[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000267179185A[2]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因股份回购注销而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04,267,213元变更为人民币704,150,213元 减少了117,000元[1] - 注册资本减少的具体原因为 公司完成了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涉及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1.70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1]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修订内容与注册资本变更相对应[1] - 此次修订仅涉及与注册资本相关的条款 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1] 相关决策程序 - 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了第十二届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 - 此次变更及修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是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2] - 董事会已授权相关人员就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事宜办理后续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
绿能慧充(600212) - 绿能慧充公司章程(2026年1月修订)
2026-01-29 17: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7月5日获批首次发行5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4,150,213元[8] - 公司发起人为临沂市工业搪瓷厂,1992年12月14日认购1800万股[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04,150,213股,全部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收购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类别股份总数25% [2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等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20]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2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诉讼[28]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8]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60]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78]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形须报董事会批准并披露[79]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74] 关联交易与财务资助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不同情形需经相应程序审议[84]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3] 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00][101]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10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10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9]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12] - 除特殊情况,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2][117]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