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光科技: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董监高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9]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9]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不超25%[10]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11] - 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11] 股份转让规则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11]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应提前15日披露减持计划[12] 信息披露要求 - 减持完毕或未完成2日内报告公告[12] - 股份被强制执行2日内披露[13] - 新任董监高任职通过2日内申报信息[13] - 离任2日内处理股份变动事宜[14] - 股份变动2日内书面报告并公告[14]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13] - 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按办法履行义务[15] - 董事会秘书季度检查,违规及时报告[15] - 公司可追究违规董监高责任[18] - 证监会可处罚严重时禁入[18]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