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264.4372万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22,264.4372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10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2]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36]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3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14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2]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46]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5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67][16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4]
南极光: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