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光(30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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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光: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1-13 22:07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13日晚间,南极光发布公告称,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潘连兴先生函告,获悉潘连兴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本次质押股份数量为4,660,000股。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南极光(300940)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5-11-13 16:44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5-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潘连兴先生函告,获悉潘连兴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 是否为控股 | 是否 | 本次质押 | 占公司 | 是否 | 股东 | 股东或第一 | 占其所持 | 为补 | 质押起 | 质押到 | 质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份数量 | 总股本 | 为限 | 质权人 | 名称 | 大股东及其 | 股份比例 | 充质 | 始日 | 期日 | 用途 | (股) | 比例 | 售股 | | | | 一致行动人 | 押 | 办理解 | 深圳市高 | | | | | | | | | | | | | | 2025 ...
南极光(30094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2 18:03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亦须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 ...
南极光(30094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12 18:03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 委员选举产生,并通知董事会。 (三)遴选合格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 ...
南极光(30094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12 18:03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以下简称《5 号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 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当有需要定期披露的信息发生或即将 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 (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或"重大事件")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其他有关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登记,并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 ...
南极光(300940)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1-12 18:03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子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的公司,或 者虽然未超过 50%,但是依据协议或者公司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能对被持股公司股 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母公司依据对子公司持股行使对 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公司委派至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该 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 作为公司的子公司,遵守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诚信、公开、透明。 第二章 规范管理 第九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
南极光(30094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12 18:03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职责及权限 第二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 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资格: (一)总经理人选具有业界公认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本行业专 业知识。具体条件在每任招聘总经理时另行确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1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 责、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
南极光(300940) - 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12 18:03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宗旨,客观、真实、 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就公司经营状况、经营计划、 经营环境、战略规划及发展前景等按照统一的标准持续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帮 助投资者作出理性的投资判断和决策。 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标准统一, 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 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自愿性信息披露是指虽未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 ...
南极光(30094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1-12 18:03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南极光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 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 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 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 ...
南极光(30094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12 18:03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 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 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 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 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