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通信: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春强
董事会提名 - 格兰康希通信提名李春强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提名人资格要求 - 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2]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3]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等[4]
董事会提名 - 格兰康希通信提名李春强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提名人资格要求 - 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2]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3]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等[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