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4.10(修订版)
业务范围 - 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期权等,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3] 业务目的与限制 - 以控制汇率风险敞口为目的套期保值,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5] - 须与有资格金融机构进行,年度累计外币金额不超审批额度[6] 审批流程 -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年度交易限额[8] - 连续十二个月内相关交易累计合同金额满足三个标准之一,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部门职责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法务部审核文件,财务部经办业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交易[12] 业务操作 - 财务部资金专员制订交易方案,经审核批准后选银行办理业务并发送指令成交[13] - 交易成交后资金专员督促寄发确认书,核对交易金额及汇率,每月底核对估值报告与台账[13] - 资金专员登记每笔交易,跟进到期业务,安排交割资金,复核扣款金额[13] 风险控制 - 参与人员遵守保密制度,业务操作环节相互独立[16] - 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产品,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控制交易规模[17] - 加强银行账户和资金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审批程序[17] - 制定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17]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披露外汇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信息和会议决议公告[19] - 外汇及外汇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股东净利润10%且超一千万元人民币时及时披露[19] 档案管理 - 外汇及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始档案由财务部保管,期限10年[2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