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4.10(修订版)
股东会投票服务 -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2] - 需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网络投票相关事项并提前核对确认[5] - 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应与信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6] 投票时间与方式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需在交易日召开现场股东会,投票时间为交易时间[7]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9]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需办理身份认证[9] - 特定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9] 表决权与议案 - 股东行使表决权数量按名下相同类别股份数量总和计算[12] - 公司为方便股东投票设置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其他议案表达相同意见[14] 中小投资者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6] 细则相关 - 细则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9] - 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19] - 细则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19] - 细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