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10(修订版)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实际控制的公司[2] 证券投资审批 - 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8] - 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投资前除披露外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对外投资岗位与机制 - 对外投资业务不相容岗位包括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决策与执行等[6] - 公司应建立对外投资业务岗位责任制,配备合格人员办理业务[6] - 公司应建立投资授权和审核批准机制,决定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程序[7] 证券投资与委托理财 - 开展证券投资等需履行审批权限、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限定投资规模及期限[7] - 进行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相关内容[9] - 董事会应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情况[9] 投资环节控制 - 加强投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环节控制,重大投资项目需严格履行程序[11] - 委托投资需调查受托企业资信和履约能力并签订合同[16] - 指定部门或人员对投资项目跟踪管理并定期分析[16] - 对派驻被投资公司人员建立报告和考评机制[16] - 加强对投资收益控制并按制度核算[16] - 被投资公司股权变化应办理产权变更手续[16] - 定期与被投资公司核对账目保证投资安全完整[17] - 加强投资项目减值检查和归口管理[17] - 董事会应了解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和效益情况[17] - 加强投资处置环节控制并按权限程序审批[19] - 建立投资项目后续跟踪评价管理机制[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