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龙节能: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 45 名激励对象具 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任职资 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提交的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 售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