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职责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应向独立董事汇报 关于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 听取汇报时,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公司管理层的汇报是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机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明确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 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维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