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与 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 交易非关联化。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