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对控 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控股子公司行为,保证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 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权,或者持有 其股权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参股公司指公司持有其股权在 50%以下且不能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流程、制度,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公司做 好管理、指导、监督工作,从而在财务、人力资源、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实施 有效监督。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要严格执行本制度。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控股或控制其 他公司的,该控股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对其下属子公司进行管理控制。 第二章 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