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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301296新巨丰(301296)2024-10-29 19:05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为公司选 拔合格的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