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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通信: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603602纵横通信(603602)2024-10-29 19:22

制度修订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于2024年10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1]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以及重要参股公司[3] 重大事项分类 - 重大事项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等及相关重大进展[5] - 重要会议包括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7] - 重大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7] - 关联交易包括重大交易及购买原材料等[7] 报告情形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8] - 三分之一以上监事辞职或变动需报告[10] - 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提议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需报告[11] 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有要求需报告[14]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5][16]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6] - 政府补贴对损益影响超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对资产影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8] - 重大诉讼和仲裁单笔或连续12个月累计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8]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为负值、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等情形需报告[18] - 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报告[19] 报告时间 - 报告义务人应在相关时点最先触及及时报告,最晚次一自然日下午13时前,原则24小时以内[13] 后续处理 - 证券部收到报告通知应及时汇报并建档案,保存不低于10年[22] - 因知悉不报致公司信息披露问题受处罚或损失,追究当事人责任[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订时亦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