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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威: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832491奥迪威(832491)2024-10-29 20:1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于2024年10月2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 - 公司及商业银行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12] - 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提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12] 协议与公告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协议内容[11] - 出现严重影响募投计划情形,公司2个交易日内公告[15]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公告[18] 资金使用与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9][20]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在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0]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经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1][22] 项目论证与审议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对项目重新论证[16] - 节余募集资金按金额和比例不同需不同层级审议[20]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经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4][26] 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9]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9] - 董事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与年报一并披露[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