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泉物联: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泉物联")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鸿泉物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1920号《关于同意杭州鸿泉 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 为人民币24.9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24,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71,809,1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