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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300977深圳瑞捷(300977)2024-10-29 20:13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职召开[2] - 行使特别职权需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同意[4]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召集人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6] - 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紧急时可口头通知[6]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一人一票[6]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召开[6] - 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7]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以上[8] 实施细则生效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