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0月修订)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任期与职权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董事会及时增补[6]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须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18]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1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1]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议案[25] - 细则“以上”含本数[28]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9]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9]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0] - 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