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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修订)
301396宏景科技(301396)2024-10-29 20:3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两名独立董事[11]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由3名董事会成员组成[3]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15] 董事提名 - 董事会等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需持有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12]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需持有1%以上公司已发行股份[13] 会议召开 - 定期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原则上每半年一次[1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20] 会议通知 - 定期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8] - 董事长特定情形后十日内签发临时会议通知,会议召开三日前送达[28] - 变更定期会议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30]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关联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即可[33]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1] - 董事回避表决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43] 提案审议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4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等可联名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并披露[41] 会议记录与纪要 - 董事会秘书或其安排人员记录会议,含日期等内容[44] - 董事会秘书可视需要安排人员形成会议纪要,由主持人签发[43][45] 决议相关 - 与会董事等应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和决议,有异议可书面说明[46] - 董事会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赔偿,异议记载者免责[45]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46] 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情况并通报,违规要求纠正[47]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