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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0月修订)
301396宏景科技(301396)2024-10-29 20: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董事会及时增补[6]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特殊紧急情况除外[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19]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20] 细则生效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