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3] - 2016年7月8日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手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22385M[3] - 公司住所为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1099号,邮政编码修订后为200032[4] 资本与股份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4409.6094万元[4]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314409.6094万股,均为普通股[5] - 公司股票每股金额为一元[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7]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7]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多项重要事项,如利润分配、增减资等[8]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9]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可决定一定金额内的投资方案和股权变动[18][19] - 董事会对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决议前需审计委员会通过[21]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2]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3] - 总裁拟订多项公司方案,对董事会负责[24] -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5]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26] - 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可对违规人员提出解任建议[25][26] - 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职时召集和主持[25][26] 公司其他事项 -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等,资本公积金不用于弥补亏损[2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27][28]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披露,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9]
隧道股份: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